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開展新時代高校黨建
示範創建和質量創優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教育工作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黨委,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黨委:
根據《中共教育部黨組關於高校黨組織“對標爭先”建設計劃的實施意見》(教黨〔2018〕25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安排,現就開展新時代高校黨建示範創建和質量創優工作(以下簡稱新時代高校黨建“雙創”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一)建設目標。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堅持培育為基、重在建設、典型引領、整zheng體ti推tui進jin,以yi政zheng治zhi建jian設she為wei統tong領ling,以yi質zhi量liang攻gong堅jian為wei動dong力li,以yi提ti升sheng組zu織zhi力li為wei重zhong點dian,以yi推tui動dong事shi業ye發fa展zhan為wei落luo腳jiao點dian,嚴yan格ge對dui標biao看kan齊qi,勇yong於yu改gai革ge創chuang新xin,努nu力li爭zheng創chuang先xian進jin,為wei加jia快kuai一yi流liu大da學xue和he一yi流liu學xue科ke建jian設she、實現高等教育內涵式發展、辦好人民滿意教育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
(二)建設任務。麵向全國高校首批培育創建10所黨建工作示範高校、100個黨建工作標杆院係、1000gedangjiangongzuoyangbanzhibu,kaizhanwanmingjicengdangzuzhishujishifanpeixun,jianshezhouqiweiliangnian,yidiandaimianfahuiyinlingdaidongzuoyong,tuidongquanguogaoxiaogejidangzuzhiquanmianjinbuquanmianguoying,tuidongquanguogaoxiaodangjianzhiliangquanmianchuangyouquanmiantisheng。
二、基本條件
新時代高校黨建“雙創”工作,麵向全國普通高等學校黨委(含高職高專院校、民辦高校)及其院(係)黨組織、基層黨支部開展,校、院(係)黨組織一般應至少成立5年,基層黨支部一般應至少成立3年。參加培育創建的高校黨組織,要按照《實施意見》明確的主要任務及方法步驟,綜合評估工作基礎,統籌確定建設任務,精心謀劃預期成效。同時,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培育創建“全國黨建工作示範高校”
參加培育創建的高校黨委,要按照《實施意見》規定,嚴格做到“四個過硬”,所屬院(係)黨組織要普遍做到“五個到位”,所屬基層黨支部要普遍做到“七個有力”。重點應滿足下列條件:
1.黨的十八大以來,學校黨委加強黨對高校的全麵領導,把抓好黨建作為最大政績,認真履行管黨治黨、辦學治校主體責任,模範發揮黨委領導核心、zhengzhihexinzuoyong,jianjueguancheluoshidangweilingdaoxiadexiaochangfuzezhi,luoshilideshurengenbenrenwu,jiaqianghegaijingaoxiaosixiangzhengzhigongzuo,tuidongxuexiaogaigefazhanwendingshiyequdeyouyichengji。
2.近五年來,學校黨委曾獲得省部級(含)以上表彰,或在上級黨組織最近一次開展的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評估中獲得“優秀”或相應等次,或在黨組織書記抓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工作中連續獲得“好”或相應等次;學校多名師生獲評全國優秀黨員或先進典型。
3.近三年來,學校黨委在黨建和意識形態領域未出現過重大問題,未發生過重大穩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輿情事件;學校黨政領導班子成員未出現過違紀違法、違反八項規定精神等問題。
4.符合《新時代高校黨建“雙創”工作重點任務指南(高校黨委)》所列其他要求(見附件1)。
(二)培育創建“全國黨建工作標杆院係”
參加培育創建的高校院(係)黨組織,要按照《實施意見》規定,嚴格做到“五個到位”,所屬基層黨支部要普遍做到“七個有力”。重點應滿足下列條件:
1.黨的十八大以來,院(係)黨組織充分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優化院(係)運行機製,模範執行黨政聯席會議製度,院(係)黨組織會議製度健全、執行有力,落實黨建工作重點任務,提升師生思想政治工作質量,促進院(係)人才培養、學科建設、科學研究、社會服務等工作取得優異成績。組織員、輔導員等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骨幹按規定配齊配強。
2.近五年來,院(係)黨組織曾獲得校級(含)以上黨組織的重大表彰,或在黨組織書記抓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工作中連續獲得“好”或相應等次;所在院(係)多名師生獲評省部級(含)以上優秀黨員或先進典型;所在院(係)承擔省部級(含)以上黨的工作創新項目或重大研究課題,並發揮推廣示範效應;在高層次人才、中青年教師中發展黨員工作成效突出。
3.近三年來,院(係)黨組織在黨建和意識形態領域未出現過重大問題,未發生過重大穩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輿情事件。院(係)黨政領導班子成員未出現違紀違法、違反八項規定精神等問題,所在院(係)未出現違反師德師風有關規定等突出問題。
4.符合《新時代高校黨建“雙創”工作重點任務指南(院<係>黨組織)》所列其他要求(見附件2)。
(三)培育創建“全國黨建工作樣板支部”
參加培育創建的高校基層黨支部,要按照《實施意見》規定,嚴格做到“七個有力”。重點應滿足下列條件:
1.黨的十八大以來,黨支部充分發揮戰鬥堡壘作用,以提升組織力為重點,著力發揮政治引領、規範黨的組織生活、團結凝聚師生、促進學校中心工作等方麵的主體作用,黨員先鋒模範作用突出,師生思想政治工作針對性和親和力強,在教學、科研、管理、服務等領域取得優異成績。
2.近三年來,黨支部或黨支部書記曾獲得校級(含)以上黨組織的重大表彰,或在黨組織書記抓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工作中連續獲得“好”或相應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員獲評省部級(含)以上優秀黨員、師德典型等榮譽稱號;在“雙帶頭人”支部書記培育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發揮示範引領作用。
3.近三年來,黨支部在黨建和意識形態領域未出現過突出問題,未發生過影響安全穩定的重大事件;黨支部成員及支部所在單位人員未出現違法違紀、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師德師風等問題。
4.符合《新時代高校黨建“雙創”工作重點任務指南(基層黨支部)》所列其他要求(見附件3)。
(四)全國萬名基層黨組織書記示範培訓
每年麵向全國萬名高校院(係)黨組織書記、基層黨支部書記開展示範培訓,優先安排入選新時代高校黨建“雙創”工作培育創建項目的黨組織書記參加培訓。結合培訓課程安排,采取理論和實踐相結合、線上和線下相結合、麵上培訓和專題研修相結合的方式,以專題輔導、案例介紹、經驗交流、主題展覽等方式全麵展示培育創建工作成果。
2018年下半年,將舉辦全國高校基層黨組織書記培訓班、教師黨支部書記“雙帶頭人”精品研修班、4萬名基層黨支部書記網絡示範培訓班,其中網絡示範培訓將涵蓋全國所有民辦高校黨支部書記。
三、組織實施
全國黨建工作示範高校、標杆院係、樣板支部培育創建工作在教育部黨組領導下,由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按照申報認定、創建達標、中期評估、驗收鞏固四個步驟開展。
(一)申報認定(2018年7月—2018年8月)
高校黨委應專題研究新時代高校黨建“雙創”工作,確定本級黨組織及所屬院(係)黨組織、基層黨支部申報意向。參與申報的高校各級黨組織按照《實施意見》規定,對照《新時代高校黨建“雙創”工作重點任務指南》,對黨建工作基礎、成功做法、特色經驗等進行梳理和總結,統籌謀劃2年建設周期和各年度工作目標、實施計劃、預期成果,編製經費預算,按類別分別填寫《新時代高校黨建“雙創”工作申報書》(見附件4),並準備支撐材料。相關材料報送前須經學校黨委審核把關。報送要求如下:
1.教育部直屬高校、其他部委屬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每校“黨建示範高校”項目限報1個,“黨建標杆院係”項目限報1個,“黨建樣板支部”項目限報2個,經屬地省級黨委教育工作部門審核同意後申報。
2.其他地方高校由省級黨委教育工作部門組織遴選後申報。“黨建示範高校”項目,每省(區、市)限報1個;“黨建標杆院係”項目,本地區地方高校50所(含)以下的限報2個,51—100所(含)的限報3個,100所以上的限報5個;“黨建樣板支部”項目,本地區地方高校50所(含)以下的,每省(區、市)限報15個,51—100(含)所的限報20個,100所以上的限報25個。
3.民辦高校參加新時代高校黨建“雙創”工作,實行計劃單列,由省級黨委教育工作部門組織遴選後申報,每省(區、市)“黨建示範高校”“黨建標杆院係”項目各限報1個,“黨建樣板支部”項目限報5個。
4.“黨建樣板支部”項目,重點麵向教職工、本科生黨支部建設,依托科研平台、重大項目、創新團隊設置的黨支部要占一定比例。項目中單列100個計劃,用於加強研究生黨支部建設,具體辦法另行通知,不在本次申報之列。
各高校(含部委屬高校)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兩份)、電子版(以光盤刻錄形式),由屬地省級黨委教育工作部門統一彙總後,於2018年8月15日前(以郵戳為準)報送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按照“標準引領、專家評議、實地考察、組織統籌”的原則,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對材料進行初審,組建專家組進行評議,擇優確定入選對象名單。實地考察“黨建示範高校”等項目入選對象後,按程序進行公示,報教育部黨組審核確定正式入選名單。遴選工作全程接受監督。對入選的校、院(係)黨組織,將提供專項經費支持,相關經費應嚴格管理、專款專用。
(二)創建達標(2018年9月—2019年8月)
入選的校、院(係)黨組織和黨支部(以下簡稱各建設單位)要按照《實施意見》和《新時代高校黨建“雙創”工作重點任務指南》要求,堅持軟件建設和硬件建設相結合、統籌規劃和分步實施相結合、整體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結合,按計劃、分步驟開展培育創建工作。建設期內,創建“黨建示範高校”,要著重圍繞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麵領導、健全黨建工作體製機製等出成果;創建“黨建標杆院係”,要著重圍繞破除“中梗阻”現象、抓好黨建重點任務落實等出成果;創建“黨建樣板支部”,要著重圍繞嚴格“三會一課”、創新工作方法等出成果。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於:(1)成熟有效的黨建工作製度體係、機製辦法;(2)優秀基層黨建工作法、典型案例;(3)高校師生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載體;(4)有較大影響力的宣傳平台、網絡陣地;(5)高水平研究論文、專著;(6)經驗推廣示範、輻射帶動成效等。
(三)中期評估(2019年9月)
教育部以目標管理和過程管理相結合的方式,加強培育創建工作管理考核。各建設單位應於2019年8yuediqian,tijiaoniandugongzuozongjiehechengguobaogao。jiaoyubusixiangzhengzhigongzuosizuzhijinxingkaohepinggu,xiangguanyijianjishifankuijianshedanwei。kaohehegede,bofuxiayiniandujianshejingfei;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視情決定是否繼續予以支持。有關建設成果在全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網(http://www.sizhengwang.cn)等平台上集中宣傳展示,納入基層黨組織書記集中輪訓、高校黨建教材編寫、典型案例結集出版等工作,麵向全國高校推廣應用。
(四)鞏固驗收(2019年10月—2020年8月)
各建設單位根據中期評估反饋意見,及時整改問題,推進任務開展,鞏固建設成果,提升示範成效。2020年7月前,教育部對各建設單位開展項目驗收工作。各建設單位應於2020年5月前,提交工作總結報告、培育創建成果。相關成果原則上不能少於“四個一”:即,在體製機製、經驗舉措、方法辦法上形成1套可複製、推廣的典型經驗,高質高效運作1個新媒體平台,製作1個示範點建設微視頻,彙編1本示範點建設成果資料。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組織專家組在審查總結報告、成果材料的基礎上,采取聽取專題彙報、實地考察驗收等方式進行綜合評定。2020年8月公布評定結果,評定達標的,予以結項,深化宣傳推廣;評定不達標的予以通報,嚴格追責問責。
四、工作要求
各地黨委教育工作部門、各高校黨委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好全國黨建工作示範高校、標杆院係、樣板支部的申報、推薦和建設工作。各建設單位所在高校黨委,要健全完善組織機構,進一步細化建設方案,確定任務書、路線圖、時(shi)間(jian)表(biao)和(he)責(ze)任(ren)人(ren),加(jia)強(qiang)常(chang)態(tai)化(hua)跟(gen)蹤(zong)指(zhi)導(dao),及(ji)時(shi)解(jie)決(jue)建(jian)設(she)過(guo)程(cheng)中(zhong)遇(yu)到(dao)的(de)困(kun)難(nan)和(he)問(wen)題(ti),推(tui)進(jin)取(qu)得(de)建(jian)設(she)成(cheng)效(xiao)。各(ge)地(di)各(ge)高(gao)校(xiao)要(yao)結(jie)合(he)實(shi)際(ji),為(wei)入(ru)選(xuan)校(xiao)、院(係)黨組織和黨支部提供必要的配套經費、資源條件等支持。建立激勵保障機製,對做出突出業績的黨組織、黨員骨幹予以表彰獎勵。及時發掘、凝煉、宣傳入選黨組織的探索經驗、培育成果、創建成效,充分發揮引領示範、輻(fu)射(she)帶(dai)動(dong)作(zuo)用(yong),有(you)計(ji)劃(hua)有(you)步(bu)驟(zhou)地(di)把(ba)點(dian)上(shang)的(de)經(jing)驗(yan)做(zuo)法(fa)推(tui)廣(guang)到(dao)麵(mian)上(shang)去(qu),引(yin)領(ling)帶(dai)動(dong)高(gao)校(xiao)黨(dang)建(jian)工(gong)作(zuo)質(zhi)量(liang)整(zheng)體(ti)提(ti)升(sheng),辦(ban)好(hao)中(zhong)國(guo)特(te)色(se)社(she)會(hui)主(zhu)義(yi)大(da)學(xue),培(pei)養(yang)社(she)會(hui)主(zhu)義(yi)合(he)格(ge)建(jian)設(she)者(zhe)和(he)可(ke)靠(kao)接(jie)班(ban)人(ren)。
五、聯係方式
聯係人及電話:張明傑
孫祿
尹龍飛
電子郵箱:
郵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大木倉胡同37號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黨建統戰處,郵編:10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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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時代高校黨建“雙創”工作重點任務指南(院〈係〉黨組織).docx
3.新時代高校黨建“雙創”工作重點任務指南(基層黨支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