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教院函字〔2021〕22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教育督導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教育督導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及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根據《關於深化新時代教育督導體製機製改革的意見》《教育督導條例》《督學管理暫行辦法》要求,建設一支高水平、專業化、適應教育督導工作新形勢的教育督導隊伍,國家教育行政學院2021年麵向全國教育督導人員開展係列培訓。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目標
幫助學員完善履職必備的思想政治素質、專業知識和專業能力,提升督導崗位工作能力,促進教育督導科學化、規範化和專業化,提高教育督導工作質量和水平,保障教育事業科學發展。
二、培訓計劃
遵循“分級分類、突出重點、按需施訓”培訓原則,圍繞教育督導崗位職責和工作重點,構建立體化培訓項目體係(詳見附件1),主要項目如下:
1.專題培訓:根據教育改革發展形勢,緊扣當前教育督導工作重點,圍繞深化教育評價改革、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學前教育普及普惠與幼兒園辦園行為督導評估、責任督學掛牌督導等內容開展專題培訓。
2.崗位培訓:圍繞督學、視導員崗位職責和特點,以督導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為中心內容,設置不同的分層分崗培訓項目。
3.定製化培訓:為進一步滿足教育督導人員多元化、個性化培訓需求,可根據合作單位培訓需求,量身定製培訓計劃和方案。
三、相關事宜
1.學習方式:依托國家教育行政學院督學網絡學院平台組織實施,學員可以直接下載移動客戶端,隨時登錄學習;亦可與合作單位共建學習平台,麵向學員提供培訓服務。
網絡培訓主要通過網絡課程學習、班級主題研討、學習心得撰寫等環節實現學習培訓目標。可根據合作單位需要設計督導評估跟崗、線下輔導、現場指導等環節。
2.學習費用:結合項目的規模、時間和具體內容等,參照政府規定的行業標準收取培訓費用,主要包含師資、課程使用、帶寬流量、技術平台使用及維護、教學服務與管理等費用。
3.組織報名:各相關單位收到通知後即可組織報名,根據培訓需求填寫參訓回執表(見附件2),與國家教育行政學院聯係。
4.聯係方式:
聯係人:侯老師、張老師
電 話:、010-69205993,
18511189687;
郵 箱:
地 址:北京市大興區清源北路8號
郵 編:102617
附件:1.
2021年全國教育督導人員係列培訓項目列表.docx
國家教育行政學院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