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特製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一)指導思想。全麵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多樣化高素質人才的需要,從有利於促進學生健康發展、科學選拔各類人才和維護社會公平出發,實施高校考試招生製度綜合改革,構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學高效和靈活多樣的高校考試招生製度。
(二)工(gong)作(zuo)原(yuan)則(ze)。遵(zun)循(xun)教(jiao)育(yu)規(gui)律(lv)和(he)人(ren)才(cai)成(cheng)長(chang)規(gui)律(lv),把(ba)促(cu)進(jin)學(xue)生(sheng)健(jian)康(kang)成(cheng)長(chang)和(he)全(quan)麵(mian)而(er)有(you)個(ge)性(xing)的(de)發(fa)展(zhan)作(zuo)為(wei)改(gai)革(ge)著(zhe)力(li)點(dian),深(shen)入(ru)推(tui)進(jin)素(su)質(zhi)教(jiao)育(yu)。強(qiang)化(hua)分(fen)類(lei)考(kao)試(shi)、綜zong合he評ping價jia和he多duo元yuan錄lu取qu機ji製zhi,增zeng加jia學xue生sheng的de選xuan擇ze性xing,分fen散san學xue生sheng的de考kao試shi壓ya力li。加jia強qiang政zheng府fu宏hong觀guan管guan理li,健jian全quan社she會hui監jian督du機ji製zhi,確que保bao高gao校xiao考kao試shi招zhao生sheng公gong平ping公gong正zheng。
二、基本內容
全麵深化統一高考招生改革,進一步完善高職提前招生、單獨考試招生和“三位一體”招生改革,加快建立多類型、多元化考試招生製度。
(一)統一高考招生。
實行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高中學考)相結合,考生自主確定選考科目,高校確定專業選考科目及其他選拔條件要求,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1.科目與分值。
必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3門。外語分為英語、日語、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
選考科目:考生根據本人興趣特長和擬報考學校及專業的要求,從思想政治、曆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含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等7門設有加試題的高中學考科目中,選擇3門作為高考選考科目。
語文、數學、外語每門滿分150分,得分計入考生總成績;選考科目按等級賦分,每門滿分100分,以高中學考成績合格為賦分前提,根據事先公布的比例確定等級,每個等級分差為3分,起點賦分40分。考生總成績滿分750分。
語文、數學成績當次有效,外語和選考科目成績2年有效。
2.考試。
依據高校人才選拔要求和國家課程標準,科學設計命題內容,增強基礎性、綜合性,突出能力立意。主要考查考生運用所學知識獨立思考與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語文、數學考試於每年6月進行。外語每年安排2次考試,1次在6月與語文、數學同期進行,考試對象限於當年高考考生;1次在10月與選考科目同期進行。選考科目每年安排2次考試,分別在4月和10月進行。外語和選考科目考生每科可報考2次,選用其中1次成績。
3.錄取。
高校根據自身辦學定位和專業培養目標,分專業類或專業確定選考科目範圍,但至多不超過3門,並在招生2年前向社會公布;考生選考科目隻需1門在高校選考科目範圍之內,就能報考該專業(類)。高校沒有確定選考科目範圍的,考生在報考時無科目限製。
高校可對考生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提出要求,作為錄取參考。
考生誌願由“專業+學校”組成。
錄取不分批次,實行專業平行投檔。填報誌願與投檔按考生成績分段進行。
(二)高職提前招生。
實行考生自主報考。普通高中學生以高中學考成績為基本依據,中職學生以全省統一組織的職業技能考試成績為基本依據。
高校根據有關規定確定報考條件、選拔評價辦法和錄取規則,並在招生章程中公布。高校對考生文化素質和職業適應性進行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考生可報考多所高校,並可同時被多所高校擬錄取,考生選擇確認1所錄取高校。已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考試招生。
(三)單獨考試招生。
高職院校麵向中職學校包括中專學校、技工學校招生,實行文化素質和職業技能相結合,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探索把試點範圍有計劃擴大到普通高校應用型本科專業。
1.科目與分值。
文化考試科目:語文、數學2門,單獨命題、單獨考試。擬報考有外語要求的學校、專業的考生,可選擇參加全國英語等級考試一級(PETS—1)考試。
職業技能考試:分17個大類,全省統一組織,分點實施。學生可自主選報1—2個類別。考試每年組織1次。同類考試允許學生至多參加2次。成績2年有效。
語文、數學每門滿分150分,職業技能滿分300分,均以原始分記入考生總成績。外語不記入總成績。總成績滿分600分。
2.錄取。
高校分專業類或專業確定文化和職業技能考試成績要求,也可提出外語成績以及其他要求,並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考生誌願由“專業+學校”組成。
錄取不分批次,按考生總成績,分大類實行專業平行投檔。
(四)“三位一體”招生。
高校依據考生統一高考、高中學考和綜合素質評價成績按比例合成綜合成績,擇優錄取。
高校確定報考條件、綜合素質測試內容和實施辦法、綜合成績合成比例、錄取規則等,在招生章程中公布。高考成績占比原則上不低於綜合成績的50%。
考生自主向相關高校報名,參加高校的綜合素質測試,並按規定參加高考。
高校組織專家組,根據考生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等材料,進行初次遴選;按照隨機匹配、相互製約、全程錄像、公平公正的要求,組織綜合素質測試,進行再次遴選;按照綜合成績,擇優錄取。
三、保障措施
按照循序漸進、積極穩妥的原則,穩步實施各項改革。2014年啟動職業技能考試,2015年10月開始實施選考科目多次考試,2016年10月開始實施外語科目多次考試,2017年開始全麵實施高校考試招生製度綜合改革。
(一)jiaqiangzhengfuhongguanguanli。gejizhengfujijiaoyuxingzhengzhuguanbumenyaoqieshizhuanbianguanliguannian,gaijinguanlifangshi,tigaoguanlinengli。renzhenzhidingzonghegaigeshidiandegexiangxize,jianlijianquanguanlizhiduhejichujiaoyupinggutixi、督du導dao製zhi度du,引yin導dao中zhong小xiao學xue校xiao積ji極ji開kai展zhan素su質zhi教jiao育yu。明ming確que高gao校xiao與yu政zheng府fu在zai考kao試shi招zhao生sheng中zhong的de權quan責ze關guan係xi,在zai發fa揮hui高gao校xiao招zhao生sheng評ping價jia選xuan拔ba主zhu體ti作zuo用yong的de同tong時shi,完wan善shan監jian督du管guan理li體ti係xi。健jian全quan各ge級ji各ge類lei考kao試shi招zhao生sheng機ji構gou,加jia強qiang專zhuan業ye化hua隊dui伍wu建jian設she,提ti高gao統tong一yi高gao考kao、高中學考、職業技能考試和高校綜合素質測試的科學化水平。
(二)保障招生公平公正。完善考試安全體係,加強標準化考點建設,強化部門協作機製,切實維護公平、有序、高效的考試秩序。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落實公開責任,及時公開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資格、招生章程、招生計劃、考生資格、錄取程序、錄取結果、谘詢及申訴渠道、重大違規事件及處理結果、錄取新生複查結果等信息。高校綜合素質測試要建立健全各部門相互製約、考評人員與考生隨機匹配、紀檢監察部門全麵監督的機製,嚴格落實公開公示、涉密工作嚴格保密、利益相關人員回避、全程監控錄像等製度,確保測試公平公正。
(三)加強宣傳谘詢指導。加強對各項政策、規(gui)定(ding)和(he)要(yao)求(qiu)的(de)宣(xuan)傳(chuan)解(jie)讀(du),凝(ning)聚(ju)改(gai)革(ge)共(gong)識(shi),營(ying)造(zao)良(liang)好(hao)氛(fen)圍(wei)。加(jia)強(qiang)中(zhong)學(xue)生(sheng)學(xue)業(ye)規(gui)劃(hua)指(zhi)導(dao),培(pei)養(yang)學(xue)生(sheng)自(zi)主(zhu)選(xuan)擇(ze)能(neng)力(li)。創(chuang)新(xin)谘(zi)詢(xun)服(fu)務(wu)形(xing)式(shi),提(ti)高(gao)谘(zi)詢(xun)服(fu)務(wu)質(zhi)量(liang)。加(jia)強(qiang)對(dui)考(kao)生(sheng)、教師及工作人員的誠信教育和管理,健全個人、學校考試招生誠信檔案,積極營造誠信考試、公正選才的良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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